挡烟垂壁外观
挡烟垂壁应设置永久性标牌,标牌应牢固,标识内容清楚。
挡烟部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、压坑、缺角、孔洞及明显的凹凸、毛刺等缺 陷;金属材料的防锈涂层或镀层应均匀,不应有斑剥、流淌现象。
挡烟垂壁的组装、拼装或连接等应牢固,符合设计要求,不应有错位和松 动现象。
挡烟垂壁材料
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
制作挡烟垂壁的金属板材的厚度不应小于0. 8mm,其熔点不应低于7记'
制作挡烟垂壁的无机纤维织物的拉伸断裂强力经向不应低于600N,纬向不 应于300N,其燃烧性能不应低于GB8624 A级。
制作挡烟垂壁的玻璃材料应为防火玻璃,其性能应符合GB15763. 1的规定。
挡烟垂壁尺寸与极限偏差
挡烟垂壁的挡烟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其最小值不应低于500年最大值不 应超过申请检测产品型号的公示值。
采用金属板材、无机纤维织物等制作柔性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不应大于4000mm。
挡烟垂壁挡烟高度的极限偏差不大于土 5mm。
挡烟垂壁单节宽度的极限偏差不大于± 10mm。
挡烟垂壁漏烟量(柔性)
在(200 ±15)°C的温度下,挡烟部件前后保持(25 ±5)Pa的气体静压差 时,其单位面积漏烟量(标准状态)下不应大于25m7(m². h);如果挡烟 部件由不渗透材料(如金属板材、防火玻璃等刚性材料)制造,且不含任 何连接结构时,对漏烟量无要求。